2013/12/21 戲說金融/劉偉杰30億贓款 傳換裸鑽

戲說金融/劉偉杰30億贓款 傳換裸鑽

【經濟日報╱記者邱煜婷/台北報導】 2013.12.21 03:08 am


光彩奪目的鑽石,不只是富貴名流的象徵,更因體積小、方便攜帶,成了好萊塢電影劇情中,最常見的大額交易工具之一。加上鑽石價值的波動性,小於其他貴金屬,也因此成為國際洗錢最喜歡的商品。

台灣的犯罪史上,就曾發生犯罪者將數十億元現金投入購買鑽石,成功達到洗錢目的。

這個案子發生在2003年。當時的理律法律事務所法務專員劉偉杰,涉及侵占客戶價值高達30億元股票並成功盜賣。但因為贓款金額太龐大,為躲避檢調追查,傳出劉偉杰利用地下管道,向國內外大型珠寶商購入鑽戒、裸鑽等頂級賺石消化贓款,待日後將鑽石售出換回現金,達到洗錢目的。

透過購買頂級鑽石洗錢,通常需要有中間人的引薦,一般正派經營的珠寶商業者,都相當謹慎,也不太願意和不熟悉的客戶交易,當年此案發生後,和劉偉杰熟識的銀樓,幾乎都遭檢警進行調查,追查贓款的去向。

【2013/12/21 經濟日報】@ http://udn.com/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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